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
好機車的題目XD


雖然字很醜又有錯字,但還是傳這種筆記比較有臨場感。
陳sir的超歡樂解題秀~~
(一)依訴願法第十七條之規定,期間之計算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依民法之規定。
(因行政程序法施行日期為90.1.1 訴願法施行日期為89.7.1 故此處需依民法)
(二)依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,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。
依題意,100年7月13日送達甲處,故應以100年7月14日為始日。
(三)甲擬提起訴願,依訴願法第十四條之規定,訴願之提起,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
三十日內為之。故自7月14日(四)起算30日為8月12日(五),另依訴願扣除期間在途辦法之規
定,甲設籍於鳳山區,為高雄市(二)區,然高雄市環境保護署於苓雅區, 需加上二日之在途
期間,故為8月14日。
(四)然因8月14日為星期日,依民法第122條之規定,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,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,
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,為星期日、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,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。
故甲最慢應於100年8月15日以前提起訴願始為合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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